“开小灶”练科目三被拘留15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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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2日晚,珠海金唐交警大队在大肖线金鼎中学路段开展专项整治。一辆粤AD5××87号白色共享汽车沿着北往南方向行驶,忽然在岗点前不远处停了下来。一道红色身影从驾驶座上下来,跑到了后座。交警见状,立刻上前拦截。

据调查,男子彭某,20岁,是某高校大三学生。彭某在贵州老家报名了驾考,这个暑假顺利通过了科目三考试,只剩下科目四考试了。回校后,他担心把刚学会的开车技能给荒废了,彭某和两位已经考了驾照的同学吃完饭后,在路边扫码租了这辆共享汽车,请他们给自己压阵,然后开始上路练车。由于彭某无证驾驶,面临罚款1500元、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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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多学员分不清练车时,何种行为是违法的,自己离开驾校之后就不能练车学习了吗?今天就跟着库车金达驾校小编一起来看看,驾考练车“开小灶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!

一:私家车练习涉嫌“无证驾驶”

有法律专家表示,驾驶私家车在空地练习是否属于无证驾驶,首先要看练车地点是否属于“道路”。“道路”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其他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,包括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场所。

如果当事人练车的地点是在考场的停车场位置,那么依然按照“道路”的标准来界定,那么当事人练车就属于无证驾驶行为。如果仅仅是一块普通空地,则视为“非道路”场所,因此不适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也就不存在“无证驾驶”了。

二:在“非道路”上可以练车吗?

有市民表示疑问:如果在不属于“道路”的空地上练车,也就不属于无证驾驶吧?

其实,不在“道路”上练车,交警也难管理,这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盲区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在“非道路”上练车发生事故,还是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。更多科目三内容,进入库车金达驾校网站科目三栏目查看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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